生物們復雜的拉丁文學名,都是按照什么規律起的?
我們經常可以在講生物的書籍上看到一長串奇怪的外文,旁邊寫著“學名”。比如霸王龍叫做Tyrannosaurus rex,我們人類叫做Homo sapiens。
學名不是用英文,而是拉丁文寫成的,這不是為了賣弄學問,而是科學家的工作必需。科學要保證準確性,給每一種生物一個獨一無二的名字,不管誰說起這個名字,全世界的人都知道他指的是什么。而民間俗名,往往不能達到這個目的。
“指貓為狗”
有時一個生物可能有多個名字,比如,馬鈴薯、土豆、洋芋、薯仔、山藥蛋都是指同一種蔬菜。還有時候,同一個名字的含義可以包含不同的物種,現代漢語詞典對“貍”的解釋是“豹貓”,一種貓科動物;日文的“貍”,是指一種長相滑稽的小動物,屬于犬科。哆啦A夢不愿意別人說他是“貍”,因為他是機器貓,反對指貓為狗。如果他是一只中國貓,就沒有這個問題了。
解決辦法就是給每種生物一個獨一無二的拉丁文名字。學名分為兩段,前半段是“屬名”,表示這個物種屬于哪個小類, 后半段是“種名”,代表這種生物屬于什么物種。拿霸王龍來舉個例子:
Tyrannosaurus是屬名,意思是“殘暴的爬行動物”。
rex是種名,意思是“王”。
如果單說Tyrannosaurus,就是霸王龍所歸屬的這個屬,中文譯名“暴龍”。
學名是生物學家的“通用語”。正如同全世界的數學家都認識1234,物理學家都知道kg和°C,世界上所有的生物學家看到Tyrannosaurus rex,都知道這是霸王龍,而且只能是霸王龍。
“植物學王子”
拉丁文學名是兩個半世紀以前,瑞典植物學家卡爾·林奈 (Carl Linne?)首創的,除了給物種命名,他還致力于給它們分門別類,這是一個更艱巨的工作。
卡爾 · 林奈 (Carl Linne?)
“物種”是客觀存在的,但“物種”以上,更大的分類單位都出于人為規定,所以更容易混亂。在林奈的時代,河貍因為尾巴上有鱗片,曾經被歸為魚類。天主教徒在星期五要齋戒,不許吃獸肉,如果河貍是一種“魚”的話,就可以列進菜單了。
如果把生物世界比喻成一棵樹,葉子和葉子之間的界限是清楚的,但樹枝不然。你很難確定哪一根樹枝是大枝,哪一根是小枝。自然界并沒有天生的壁壘來隔離不同的生物類別,所以林奈的功勛格外卓著。他的分類法發明后,不管我們發現了什么稀奇的生物,都可以整齊歸類,像圖書館里的書一樣。林奈一點都不謙虛地說,“上帝創造了眾生,而我把它們歸類,我的碑志銘應該是‘植物學王子’。”
林奈的分類法是多層式的:大箱子套小箱子,最大的箱子是域(英文Domain,實際上,這個特大單位是林奈過世后很久才創造的)。
我們按照大小順序數,然后是界(Kingdom),再往下是門(Phylum)、綱(Class)、目(Order)和科(Family),再往下是學名里會出現的屬(Genus)和種(Species),一共8層。
例如,霸王龍屬于:真核生物域(Eukaryota)動物界(Animalia)脊索動物門(Chordata)爬行綱(Sauropsida)蜥臀目(Saurischia)暴龍科(Tyrannosauridae)暴龍屬(Tyrannosaurus)
我們對分類并不陌生,逛商場的時候就可以見到,服裝部下面有女裝部,女裝部下面又有各品牌。科學家所用的分類法,只是比商店層次多一點而已。
世界屬于微生物
林奈首創的分類學,其實談不上完美。
生物分類經歷了好幾次巨大的改變。起初,所有生物被分成動物界和植物界,但細菌顯然不屬于任何一類。但如果分為動物、植物和細菌呢,很快又有人發現,蘑菇像動物多于像植物(蘑菇的細胞壁,成分和蝦殼相似)。于是,在動物、植物和細菌之外又加了真菌界(蘑菇)和原生生物界(變形蟲和一些藻類)。
美國生物學家卡爾·沃斯(Carl Woese)發現,一些能適應低氧、高溫環境,生命頑強的微生物,雖然外表跟細菌很像,但其實根本不是細菌。基因測試顯示,早在38億~36億年前,它們就和細菌分開了,比人類和霸王龍的關系要遠得多。沃斯把它們稱為古細菌(Archaeobacteria)。
卡爾·沃斯
古細菌
1976年,沃斯做了一個勇敢的決定:重新劃分生物世界。他在“界”之上設立了“域”,現在最大的分類單位,除了我們已經看過的真核生物域(Domain Eukaryota)之外,還有細菌域(Domain Eubacteria)和古細菌域(Domain Archaebacteria),沃斯把這3個域之下的生物,又劃分成二十多個界,絕大多數都是單細胞微生物。在巨大的生命樹上,我們熟悉的動物界和植物界,只是兩個分枝罷了。
邁爾認為,這種分類法對微生物太偏心了。不過,沃斯至少能告訴我們一件事:肉眼可見的生物,只是生物世界的一小部分而已。這世界上更多的秘密潛藏在顯微鏡下。我們對微生物世界的了解,一般而言已經很多了。微生物教科書能記載幾千種細菌。
20世紀80年代,挪威的科學家喬斯坦·高克斯爾(Jostein Goksφyr)和維格迪斯·托斯維(Vigdis Torsvik)在森林和海邊各挖了1克泥土進行DNA分析,保守估計這兩小撮土里各自含有4000~5000種細菌。
大發現時代
心理學家弗朗克 · C. 凱爾(Frank C. Keil)做過一個搞笑的實驗。他問小孩,如果把茶壺的嘴鋸掉,在里面裝上鳥糧,它是茶壺還是鳥食罐?小孩一般會說是鳥食罐。如果把一只浣熊染成黑白相間,再帶上一個很臭的袋子,它是浣熊還是臭鼬?小孩就會堅持說浣熊,不管浣熊打扮得如何像臭鼬,它都不可能變成臭鼬。人似乎有一種天生的概念:浣熊就是浣熊,臭鼬就是臭鼬。
浣熊和臭鼬
我們對客觀存在的“物種”非常敏銳,而且對生物分類有著特殊的興趣。這似乎是進化的結果:人類必須知道什么生物可以吃,什么生物會吃我,什么生物吃了會死。每個人都是“天生的生物學家”。
一個有趣的猜想是,全世界的人普遍對花感興趣,植物的生殖器官竟成了識別植物種類的最佳依據之一。林奈研究植物分類的時候,就對花情有獨鐘,他把雌蕊比喻為女人,雄蕊是男人。
林奈的時代,歐洲國家向外擴張,西方科學家借此機會探索“新大陸”的生物世界。今天已經沒有大陸可供發現,但生物學家的探索還遠沒有結束。我們已知的生物大概在140萬~180萬種之間,其中絕大多數都沒經過詳細研究,這世界上的物種總共有多少,誰也不知道。
人類比較了解的生物中,最多的是昆蟲。昆蟲最多的地方是熱帶雨林。美國的生物學家特里 · 歐文(Terry Erwin)做了一個簡單粗暴的實驗。他來到巴拿馬的熱帶森林里,用殺蟲煙熏了幾棵樹,把樹上掉下來的死蟲子全都接住,檢查一番,結果光是甲蟲就有一千多種。歐文估計,世界上全部熱帶雨林里的全部節肢動物(包括昆蟲、蜘蛛、蜈蚣等)大概有3000萬種。后來生物學界認為這個數字過于夸張,把它縮小為500萬~1000萬種。
熱帶雨林景觀
即使是個頭大又引人注目,人類(自以為)已經了解很多的生物,也不時“爆出”新聞。東非的維多利亞湖是個很好也很糟的例子:這個湖盛產麗魚科的魚,已經命名的大概有300種,依然還有許多科學家都尚未了解的物種。為了發展漁業,維多利亞湖引進了尼羅河尖吻鱸(學名 Lates niloticus),這種魚體形碩大,比麗魚經濟價值高,但它們是兇猛的食肉動物,最喜歡吃麗魚。科學家只來得及(有時甚至來不及)在尖吻鱸把麗魚鯨吞殆盡之前給它們命名,不讓它們默默無聞地死去。
我們不用費力尋找“新大陸”,這世界上未知的東西太多了。這一事實告訴我們,保護生物的多樣性,尤其是那些物種最豐富的地方(熱帶雨林、熱帶珊瑚礁等)是多么艱巨的任務。人類也永遠也不會無聊,這世界上充滿了可以命名、可以描述、可以研究的新東西,在地球上,人類可以一直有事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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