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有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機制創新,最終都要回歸保護的本質。
▲2021年6月17日,云南西雙版納野象谷熱帶雨林,亞洲象小強(左)與阿寶(右)在林中玩耍。新京報記者 鄭新洽 攝
文 | 宋金波
“保護生物多樣性,推進以國家公園為主體的自然保護地體系建設,要讓我們生活的家園更綠更美。”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再度提出生物多樣性保護,近日參加今年兩會的代表委員也針對此提出了多項建議提案。
比如,來自云南的全國人大代表曹慶華針對亞洲象國家公園建設,建議建立“象長制”負責落實機制,統籌協調亞洲象保護與肇事防范工作。同時以自然修復為主、人工修復為輔結合的方式,開展棲息地生態系統恢復工程,建設食源地和廊道等,采取建設硝塘、飲水池、泥塘等人工干預措施,修復和提升亞洲象棲息地質量,引導亞洲象穩定在棲息地內生活繁衍。
其實去年2月,云南省林草局就曾向社會征集意見建議,擬在普洱市、西雙版納傣族自治州、臨滄市等亞洲象分布區域,結合中共中央辦公廳、國務院辦公廳《關于全面推進林長制》的實施建立“象長制”,壓實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保護亞洲象的主體責任。這次曹慶華代表的建議,也是借全國兩會對其進一步加以闡釋和推進。
嚴格來說,這種方式并不算標新立異。當然,如果能夠實施,也算是亞洲象保護的一個機制創新,能夠為亞洲象及生物多樣性保護工作積累寶貴經驗。只是,這種制度好不好落地,未來怎么落地,可能還需要經過更審慎的調研與決策,以及嚴格的法定程序,需要慎之又慎。
▲重慶市南川黎香湖國家濕地公園景色。圖/新華社
其實,創新機制用什么命名不是最重要的,重要的是實事求是、與時俱進、尊重生物多樣性保護的客觀科學規律,回歸到生物多樣性保護的本質。
具體到亞洲象保護中,必須認識到大象本身之“大”,使得亞洲象的保護有自己的特色和需求。比如說,亞洲象遷徙能力強,經常集群活動,對人類生活環境的影響力大,容易追蹤,社會關注度也高。2021年,一群亞洲象北上又南歸,成了一時的新聞熱點。象群北上事件,最后雖然有驚無險地落幕,但也給保護機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。
如不少野生大型生物,一方面棲息空間與人類生活的空間常有交錯重疊,期望其種群保持在一個與人類絕緣、“純自然”的生態環境中是不現實的;另一方面,由于這些野生動物對外界環境的影響力巨大,人類不主動介入保護也不可取。因此,壓實保護主體的責任,無疑是非常重要的一環。對野生動物保護來說,“連通重要棲息地之間的生物廊道,促進種群間的基因交流”這些更為基礎的工作,才是更根本的介入。
▲雪豹。資料圖。圖/新華社記者
而從整體的生態環境看,“生物多樣性”是生物(動物、植物、微生物)與環境形成的生態復合體以及與此相關的各種生態過程的總和,包括生態系統、物種和基因三個層次。
生物多樣性保護從進入人類現實生活開始,“怎樣的保護才是最好的保護”這個問題就一直存在。生物保護工作者經常要在相對理想化的模式、目標,與各種現實的限制因素之間做出艱難的選擇。從這個角度說,生物多樣性保護從來就不是一個單純的科學范疇,需要充分考慮社會的發展階段與接納度。
不同的物種、地域、保護目標,以及不同的經濟發達程度,都會對保護工作的模式、機制產生影響。譬如,對亞洲象的保護模式,就無法適用于雪豹、金絲猴等,而在云南適用的方式,在東北地區也未必有效。也正因此,保護生物多樣性依然要嚴格落實主體責任,而不是完全靠“某長制”推動,更不能簡單復制這種模式以體現重視。
生物多樣性保護其實沒有單一的完美模式。換言之,生物多樣性保護本身就需要具有“多樣性”。而所有的生物多樣性保護機制創新,最終都要回歸保護的本質。
新京報特約撰稿人 | 宋金波(專欄作家)
編輯 | 劉昀昀
實習生 | 呂怡然
校對 | 陳荻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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